“创青春”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
“创青春”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为积极响应国家“大众创业,万众创新”的号召,培养广大青年学生的创新意识、启迪创意思维、提升创造能力、造就创业人才,促进我校学生创新、创业活动蓬勃开展,学校将于近期正式启动“创青春“创业大赛竞赛作品申报及校内预审工作,同时选拔优秀作品代表学校参加“创青春”省级和全国竞赛,现将校内选拔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大赛内容 2018年大赛下设三项主体赛事:第十一届“挑战杯”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、创业实践挑战赛、公益创业赛。参赛对象 1、第十一届“挑战杯”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、公益创业赛。凡在2018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(含民办高校)在校专科生、本科生均可参赛。2、创业实践挑战赛。凡在2018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(含民办高校)在校专科生、本科生及毕业3年内(2015年6月及以后毕业)的专科生、本科生均可参赛。
作品申报本届竞赛实行分类申报,即将作品分为第十一届“挑战杯”辽宁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、创业实践挑战赛和公益创业赛。每个参赛项目只可申报三项赛事中的一项。(1) 、第十一届“挑战杯”辽宁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:参加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;分为农林、畜牧、食品及相关产业,生物医药,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,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,材料,机械能源,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。实行分类、分组申报。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、项目计划书。
(2)、创业实践挑战赛:参赛项目以盈利状况、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。项目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,并已在工商、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、个体工商户、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,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参赛人员规定,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(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准)的项目,可申报该赛事。参赛团队第一负责人必须为申报项目(企业、民办非企业单位等)法人代表或(个体工商户)经营者。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、项目运营报告、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。 (3)、公益创业赛: 赛事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,可以为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或实践。项目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、创业特征、实践特征,且参赛学生符合参赛人员规定,可申报该赛事。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、项目计划书。评审规则 1、第十一届“挑战杯”辽宁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,将主要侧重于以下方面:创业机会、发展战略、营销策略、财务管理、管理团队。
2、创业实践挑战赛项目的评审,省级评审主要侧重于以下方面:经营状况、发展前景、营销策略、财务管理。
3、公益创业赛项目的评审,将主要侧重于以下方面:公益性方面、创业性方面、实践性方面。
工作安排 (1)、3月初组织动员,作品准备。(2)、3月中下旬校级预赛。(每人/每个团队限报一件作品,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项主体赛事,不得兼报;)。
(3)、4月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推送作品至省级组委会办公室;并进行校级、省级参赛项目网络报备和申报。
(4)、5月下旬。进行省级决赛。决赛将以创业计划书评审、公开展示、秘密答辩和公开答辩等内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(5)、6-10月参与全国竞赛。
校内竞赛评审时间安排 1、初审作品提交:3月20日17:00之前。参赛者需认真填写《项目申报表》和《项目计划书》(纸质版一式一份、电子版),各系部统一提交作品汇总表(电子版)发送至校团委王秀娟老师处。2、复审答辩:3月26日―3月28日。
(1)、校团委将聘请校内外相关部门专家领导及SOVO指导教师组成评审组。
(2)、作品答辩
a、3月26日下班前提交答辩ppt,要求ppt以附件中安排的序号+作品名称命名。
b、27-28号组织参赛作品答辩(时间地点另行通知)。
c、30号组织省内专家赛前专题辅导。
(3)、评审程序
a、项目申报人(学生)于指定时间、地点进行PPT演示,每人限时3分钟。演示结束后接受专家评委提问,申报人予以答辩。
b、评审组成员根据申报作品及答辩情况进行投票,确认评审结果。
c、 通过评审的申报团队于4月2日,通过赛事官方网站上传作品,接受校方最终审核。